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彭昌劍)7月31日,保靖公安偵破“7.30”香煙盜竊案,涉案犯罪嫌疑人張某兵落網(wǎng)。8月1日下午,該案退贓儀式在縣公安局進行,退回被盜香煙60余條,挽回經(jīng)濟損失近2萬元,便利店向先生夫婦贈予辦案民警錦旗一面,感謝其及時破案追贓挽損。
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以來,保靖公安緊扣當前工作主旋律,盯緊罪犯的“賊步子”、護住群眾的“錢袋子”,做到及時出手、嚴打犯罪,有效筑牢區(qū)域社會治安大局穩(wěn)定。
午夜,作案者的身影
7月29日晚,城區(qū)魏竹路轉(zhuǎn)盤附近某便利店,其門面防盜窗被人為剪斷掰彎,豁口恰好容一人進出,室內(nèi)監(jiān)控也被人用袋子蒙住。二十分鐘后,作案者帶上裝滿兩大編織袋的所盜物品,在岳陽橋頭下車。其佩戴口罩,有意遮擋面部,下車后去往大橋橋墩方向,最后消失在橋頭的監(jiān)控畫面......
早在7月27日白日,一男子在該便利店附近閑逛,并同該便利店老板買了包煙。在買完煙后,男子順著不大的便利店轉(zhuǎn)了一整圈,望了望周圍環(huán)境,暗自敲定了該作案地。
7月30日上午,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便利店老板向先生報案,稱店內(nèi)近60余條香煙被盜走,預估價值在2萬元左右。很快,辦案民警圍繞該案展開了系統(tǒng)調(diào)查。
反復的追蹤過程
考慮到被盜物品價值較大,時間越快則追回物品的幾率越大,損失也就越小。
30日下午5點,辦案民警組成追捕小組,從犯罪嫌疑人消失的大橋頭著手追蹤。從橋墩到河溝,再到附近的幾戶人家沿途進行排查走訪,卻并未發(fā)現(xiàn)嫌疑人蹤跡。
本是走過橋面的功夫,犯罪嫌疑人為何要下到數(shù)十米高的橋底?辦案民警很是費解。
6點,另一組警力反映,犯罪嫌疑人或已乘出租車,前往臨縣花垣西門口附近。收到消息后,抓捕組即刻動身前往。9點,在花垣公安的協(xié)助下,很快發(fā)現(xiàn)犯罪嫌疑人在城區(qū)蹤跡。就當所有人以為犯罪嫌疑人就將落網(wǎng),對方卻并未急于落腳,而是下出租車后,挑著兩編織袋物品再次上了另一輛出租車,直奔另一個縣市。
警惕性之高,或有前科?
當警力循著軌跡,再次趕到嫌疑人最后落腳的城市,時間已是深夜凌晨,所有隊員或多或少身感疲憊。
得知犯罪嫌疑人有打牌賭博嗜好,警力只得暫忍疲憊,分組將附近的娛樂場所里外搜了個遍,卻并未有線索,民警詫異。一小時后,嫌疑人的最后線索再次鎖定于另一小區(qū)附近,但此時的小區(qū)深巷住戶眾多,夜深無人再出門,夜空雨點始落下,當晚抓捕行動被迫擱置......
31日清晨,小區(qū)路面行人越來越多,現(xiàn)場蹲點警力緊盯三個路口,絲毫沒有松懈。10點,遠程追蹤組傳來犯罪嫌疑人于附近公園現(xiàn)身的信息?,F(xiàn)場民警當即分頭搜捕,半小時后,犯罪嫌疑人在該公園附近落網(wǎng),且隨后在其住處找到盜取的所有香煙。
偷癮盡頭,法來終結(jié)
犯罪嫌疑人張某兵,于2019年、2021年、2023年均有過盜竊前科,每次服刑幾月到一年不等,此次作案距上次服刑出獄僅不到三個月。面對突然到來的抓捕,張某兵并未驚訝,看到警察的一刻似乎已全然明了。再怎么偷、再怎么逃,也躲不過法的最終逮捕。
面對審訊,手戴鐐銬,張某兵對其犯罪過程如實進行了交待。其5月服刑出獄后,非但未自我反思、從頭改過,而是任其惰性,經(jīng)不住誘惑,最后再拾起“老本行”。7月27日,因無固定經(jīng)濟收入,張某兵獨自前往保靖進行踩點,欲行盜竊。其當天夜宿在岳陽橋墩下,且以此為窩點。因為有多次盜竊前科,所以警惕性比較高,但在行竊前,其同樣心懷忐忑。
“好手好腳,為什么不找份正經(jīng)工作?”這樣的提問似乎出現(xiàn)了很多次,于盜竊嫌犯而言,或多數(shù)選擇沉默、懊悔、自責,但卻總少了去改過的勇氣。
辦案民警介紹,有了長期盜竊經(jīng)歷后,很可能會導致成癮,其形成過程社會因素很多。但除了要進一步嚴打類似犯罪,不斷凈化社會風氣外;更要加強從人的內(nèi)部進行教育引導,要樹立正確社會價值觀,從內(nèi)部進行感化。
目前,因涉嫌盜竊罪,犯罪嫌疑人張某兵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責編:李穎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